| 湖北公布高考优录政策 3大类考生可加分投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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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nzs114.com 2004-5-22
株洲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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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招办公布了今年的高考优录政策。
与去年相比,今年优录政策出现三种变化:明确提出有“见义勇为受到表彰”等6种情况的考生虽不能获得高考加分,但在同等条件下可获得优先录取资格;可获10分加分的考生中,增加了“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一项;而“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部级党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今年仅仅可以获得优先录取资格,却不再能够获得10分加分。
同一考生具备多种加分投档优录条件的,只能申报其中一项。招办有关负责人称,加分投档的优录考生名单将向社会公示,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优录资格;对帮考生出具虚假证明的有关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湖北省2004年高考优录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1)省级优秀学生(应届毕业生)。(2)少数民族考生。(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4)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3)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报考所在市(州)高校者,神农架林区的考生报考十堰市、宜昌市高校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政群工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干部。(2)见义勇为受到市(州)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的考生。(3)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理、化、生物和计算机信息奥赛省赛区一、二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4)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以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者。(5)在高中阶段,在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和文艺比赛中获得个人一、二等奖、集体项目一等奖者。(6)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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