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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我省 2005 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5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5]8 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
( 一 )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职(高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专升本“师资专项”类只招收在职教师。
4 、根据卫生部《关于 2004 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 [2004]57 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报 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 中专相应专业学历(包括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 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见录取及提档照顾优惠政策第 1 、 2 条)的人员;符合报考成人运动训练单独招生考试条件的人员。
6 、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能坚持学习的残疾人。
( 二 ) 报名手续
1 、 2005 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负责组织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工作,并负责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
2 、报名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 www.hneao.edu.cn ) , 凭身份证进入“湖南省 2005 年 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报名者在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修改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 关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由当地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接受资格审查、现场摄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核准本人的报名信息后,须在报名点打印 的校对单上签字确认,同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试费。县市区招生办负责打印一份《湖南省 2005 年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加盖县市区招生办公章后交考生保存,录取新生在到校报到时将此表交学校存档。逾期未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在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同时填写《湖南省 2005 年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考生学历审核登记表》。报考专升本考生的毕业证书由县市区招生办指定专人初审,市州招生办复审,确认其报考资格,负责审核的人员必须在学历审核登记表上签名并加盖同级招生办公章。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进行抽查。
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的人员,一律到市州招生办确认报名信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有关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填写《湖南省 2005 年成人高校招生免试生资格审核登记表》。申请免试入学考生的 有关证书原件等材料由市州招生办初审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 。
报考成人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人员,由招生单位组织在长沙市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符合年龄条件加分的除外),报名时须交验有关证件原件并附复印件,填写《湖南省 2005 年成人高校招生照顾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交市州、县市区招生办或由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审核。报名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补办照顾加分审批手续。
3 、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成人高校在湘招生计划是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每名考生可以填报两所学校(含专业)志愿。所有考生的志愿一经填定,一律不得更改。 ( 三 ) 报名时间
全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 8 月 26 日 - 9 月 1 日 ;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时间为 9 月 3 日 - 8 日。逾期不再办理。
( 四 ) 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成人高考。
二、考试
( 一 ) 考试科目
1 、 高中起点升本科、高职(高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见附表一)。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考试,理工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 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 、专升本按学科门类划分为八类,每一类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其中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见附表二),统考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 、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在湘招生学校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加试专业课。凡安排加试的招生学校必须在核对招生计划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加试专业的加试科目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 10 月底以前,将所有加试合格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有关招生学校加试专业课信息。
4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 2005 年 2 月颁布的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 150 分;高中起点升本科、高职(高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专升本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
( 二 ) 考试的组织
1 、考试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 10 月 15 日 至 16 日(具体安排见附表三)。
3 、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三、录取
( 一 ) 2005 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
( 二 ) 录 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省招生考试部门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 三 )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统考成绩分考试科类划定。其中,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专业外)考生统考科目成绩达到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70% 的(扣除数学成绩计算),由招生院校原则上按考生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起点升本科的体育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0% ;高中起点升专科的体育、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60% (艺术类专业扣除数学成绩计算)。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教育部备案。
高中起点升高职(高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学类及中药学各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 专业、劳教管理专业的招生,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降低分数要求向招生学校投档,但投档分数最低不得低于同科类高职(高专)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0% 。
( 四 ) 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 11 月 24 日 至 30 日一次性完成,不安排补录。录取过程中,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学校投档,一志愿未投满的由第二志愿补投。 11 月 10 日 至 15 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向招生学校提供上线考生名单,由招生学校严格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提前做好预录取工作,负责落实和组织生源。
( 五 ) 上线考生应于 11 月 20 日 以前主动与报考学校取得联系,否则可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 六 ) 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批后的录取名册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未加盖“湖南省教育厅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一律无效。
( 七 ) 录取及提档照顾政策
1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 、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 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 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50 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 3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 获得市州以上(含市州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和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 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 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 年满 25 周岁以上人员。
5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年满 19 周岁不满 25 周岁人员,省教育考试院可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1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只享受加分最多的一项,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6 、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院校(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 20 分。
( 八 ) 其他
1 、招生学校在确定专升本考生录取名单时,应认真审核其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录取。
2 、属于下列情况的可以调剂录取:
(1) 因所报考学校招生计划限制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上线生源不足开班而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本人志愿,可调剂录取到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2) 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未上本科录取分数线而达到专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以根据本人志愿,在专科层次调剂录取。
(3) 公共课考试成绩达到同层次其他专业门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经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以根据本人志愿,在同层次其它专业门类的专业中录取。
3 、生源不足的招生学校应主动与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生源充足的学校以及考生本人联系,力争完成招生计划。在调剂生源时,招生学校应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不得误导考生,不得 乱抓生源。凡违规录取造成的遗留问题,一概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
4 、凡被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录其他学校。
5 、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一律不得招收“试读生”、“超前生”。
四、新生复查
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一般应在明年春季入学。新生入学时,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报到。新生入学后,录取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以作弊行 为获得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入学资格的,由录取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有关事项
( 一 ) 我省在成人高校招生中实行网上报名是适应成人高校招生的特点,更好地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加快招生手段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成人招生机构和在湘招生院校,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制订的《湖南省 2005 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同时,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网上报名方法、程序,指导考生正确地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确保今年我省网上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 二 ) 各 在湘招生的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招生 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习期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加试科目以及加试时间、地点。各高校应对招生章 程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
( 三 ) 各 高校要牢固树立提高全民族素质,为在职从业人员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办学思想,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不准在校外举办或变相 举办脱产班,不准擅自变更经主管部门核定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的内容,不准擅自扩大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招生规模。在我省举办函授教育的招生学校,必须按 省教育厅规定,履行函授站登记备案手续。
( 四 ) 按照教育部实行网上编制和调整分省招生计划管理机制的要求,各招生学校要选派责任心强、懂业务、熟悉计算机技术的同志专门负责计划工作,同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加强通讯联络,及时反馈信息,切实保证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