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通知书
大连商务职业学院:
贵校分别于2005年6月11日、2006年6月20日与我单位签订了《网络广告合同》,双方合同约定于2007年6月20日前还款,至今未履行合同,我单位已多次催要,并派人到贵校协商履行合同,贵校至今未果,鉴于双方此前的友好合作,望贵校在2007年11月15日前按合同金额将欠款打到我方帐户。否则,我单位将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北京九州金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07-10-31